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1〕55号)要求,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我厅研究制定了《广东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各地及时将该风险提示印发给本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,要求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,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,接受公众监督。同时,要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巡查检查,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,发现一宗,处罚一宗,并向社会公告。
附件:广东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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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10月13日